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Vol. 17 Issue (4): 429-435       
通向语言的本质:索绪尔与胡塞尔语言哲学比较研究
谢 刚1,2, 吕明臣1    
1. 吉林大学 文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62
2. 吉林大学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12
摘要: 对语言本质的思考是20世纪初以来哲学的核心议题之一。对语言本质的探究是主体认识论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表现形式,是揭示语言形而下规律的必由之路。综览各哲学流派的本质观,现象学与结构主义在语言本质的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共鸣,这些相似性体现在对语言本质理解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上:认识论上表现为对经验主义和历史主义的批判;方法论上体现在对经验实在和历史实在的“悬搁”。索绪尔的心理主义立场决定了其对经验与历史实在“悬搁”的不彻底性,也预示着现象学在语言本质认识上对结构主义的超越。
关键词: 语言本质     索绪尔     胡塞尔     方法论     认识论    
Ways to Language per se: A Comparative Study of Saussurean and Husserlean Philosophies of Language
XIE Gang1,2, LYU Ming-chen2    
1. School of Arts,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62, China
2.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62, China
Abstract: Reflection on language per se has become one of the central issues of philosophical pursuit since the beginning of 20th century. A probe into the intrinsic qualities of language is both the embodiment of in-depth development of subjective epistemology and the only way to reveal the formal regularities of language. Comparatively speaking, phenomenology bears more resemblance to structuralism in terms of the epistemology and methodology of language per se in that epistemology tends to criticize empiricism and historicism and methodology prefers the epoche of empirical and historical facts. However, the psychologism of Ferdinand de Saussure implies his incompleteness in dealing with empirical facts and the transcendence of phenomenology over structuralism in revealing the intrinsic qualities of language.
Key words: language per se     Ferdinand de Saussure     Edmund Husserl     methodology     epistemology    

结构主义与现象学对20世纪哲学的认识论与方法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二者观点存在某些相似性,这造成了结构主义与现象学界限上的晦暗不明。这些相似性根源于结构主义创始人索绪尔与现象学创始人胡塞尔对经验实证主义与历史主义的批判性反思。索绪尔和胡塞尔各自立说伊始,这种关联还不为人所察觉,但自解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同现象学之间的关联在学界逐渐引起广泛关注。结构主义同现象学之间的相似与差异集中体现在对语言本质的认识和看法上。从追本溯源的角度上讲,深度解析结构主义奠基人索绪尔的语言哲学思想和现象学奠基人胡塞尔的语言哲学思想的异同对把握结构主义与现象学之间的关联是十分必要的。

一、 两种不同的语言本质观

《普通语言学教程》(以下简称《教程》)是由索绪尔的学生根据索绪尔在日内瓦大学三次语言学讲座的内容汇编而成,它基本体现了索绪尔语言哲学思想的全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罗曼·雅各布森这样评价教程道:“我认为索绪尔的《教程》恰好可以作为我们讨论语言学基本问题的出发点。现代语言学思想所有的重要问题《教程》都可以使我们看到其萌芽和初始的状态,而且是以最简单的甚至是有时过于简单的形式。”[1]然而,这也正是《教程》的魅力所在。《教程》呈现给读者的只是索绪尔丰富思想的冰山一角,只有仔细揣摩和反思才能挖掘出深潜于“水面”下的那一部分索绪尔思想。索绪尔在《教程》中对语言符号的阐释可归结为三个方面:差异性、社会性及系统性。

首先看差异性,索绪尔把语言定义为“一个纯粹的表现差异的价值体系”。差异是索绪尔语言理论的关键词,它比任意性更能体现语言的本质。以往对索绪尔的研究大都围绕任意性做文章,任意性也使索绪尔语言理论饱受诟病。通过对差异的深刻认识,就会发现索绪尔的任意性并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奠基于差异性之上的,差异对立是索绪尔语言理论体系的脚手架。索绪尔说:“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是基于任意性原则结合的,所指和能指分别代替概念和音响形象。”[2]102能指与所指的结合是语言符号结构内的交换,因为代表所指的概念与代表能指的音响是异质的,是有差异的。从语言系统来看,一个语言符号进入到系统中要体现其自身与系统中其他符号的差异,这种差异既可以是能指上的差异也可以是所指上的差异。差异是符号被语言系统赋予合法地位的重要前提,任意性原则从属于差异性原则,这也是对索绪尔绝对任意性和相对任意性的合理解释。

其次,社会性是索绪尔的理论起点。索绪尔在《教程》开宗明义强调了区分语言和言语对于语言学研究的必要性。索绪尔指出:“语言和言语活动不能混为一谈;它只是言语活动的一个确定部分,而且当然是一个主要的部分。它既是言语机能的社会产物,又是社会集团为了使个人有可能行使这机能所采用的一整套必不可少的规约。”[2]30语言与言语的区分是索绪尔对语言社会性的注脚,通过对语言和言语的区分,索绪尔找到了语言学研究的对象,即语言。索绪尔所要揭示的是具有均质性的语言系统,而具有异质性的言语显然很难走进索绪尔的研究视野。此外,语言的社会性还隐藏着语言的时间性问题。索绪尔在《教程》中强调时间的因素会给语言学造成特别的困难,会使语言学家面临着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共时语言学和历时语言学。语言的社会性可以理解为语言时间性的变体,因为社会应该理解为一个共时概念,所以认同语言研究的社会性就是认同语言研究的共时性。

最后,系统性既是索绪尔对语言本质的定义也是索绪尔语言理论的总特征。索绪尔坚持从整体来考虑符号,他说:“一个符号所包含的观念或声音物质不如围绕着它的符号所包含得那么重要。”[2]167也就是说,符号本身不具有任何价值,符号的价值决定于符号系统,符号系统体现差异。

与索绪尔不同,胡塞尔的语言理论是在哲学思考的语境中发展起来的。语言在胡塞尔那里不具有本体论的地位,它只是通向认识论的桥梁。胡塞尔把语言分析定位在“属于为建造纯粹逻辑学而必须做的哲学准备工作之一”[3]4。然而这并不影响胡塞尔对语言本质认识的贡献。相反,由于胡塞尔与索绪尔在语言认识上存在一些共鸣,恰恰是这些在语言的哲学进路中所衍生出的看法夯实了索绪尔语言学理论的地位,为其提供了哲学理论支持。

语言在胡塞尔的意识现象学中十分特殊,胡塞尔这样评价语言的现象学地位:“没有语言的表达几乎无法作出那些属于较高智慧领域,尤其是属于科学领域的判断”[3]5。同索绪尔类似,胡塞尔关注的语言是非经验层面上和历史存在层面上的语言,他讨论的主要是“理想语言”,也就是单义的、正常的和普遍有效的语言。胡塞尔意识现象学以语言符号分析为起点,通过对语言符号的解读回溯到人的语言行为,再到达意识。胡塞尔的语言分析主要关注两个方面,即语言的结构和含义。

概念区分是胡塞尔现象学分析惯用的方法,胡塞尔通常会对一系列概念作出区分以得到最本质的、最严格的现象学意义上的概念[4]108,对语言的分析也不例外。他首先对符号进行解构,把符号分为指号和表述。胡塞尔认为指号和表述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指号主要起到指示和标示的作用,它不表述任何东西。指号的本质性特征在于“确实地为某物的指示服务于一个思维着的生物”[3]27-28,它的功能在于使我们对独立于指号外并与之有某种联系的物产生了某种相信,或者推测这物的存在。也就是说,指号的主要功能是指明一个事物或概念的存在。指明是相对于证明来讲的,胡塞尔把二者予以区分,以此来说明现象学视域下语言分析的焦点在于表述和含义。胡塞尔认为指示不具有明晰性,比方说,我们很难推测出“旗帜”与“某个民族”的明晰性,我们看到这些类似的指号而得出的判断都出于经验的认识,而非证明。证明的明晰性是指观念的合规律性,例如数学运算和科学定律的演绎。如上所述,胡塞尔把现象学定义为纯粹的严格的哲学,由此,任何同明晰性背离的经验主义的和心理主义的杂质必然要被胡塞尔从其现象学研究中剔除出去。

表述通过意指拥有了含义,这是表述和指号的根本差别。意指是一种意识的即时体验,在使用指号时虽然也有意识的参与,但没有意指行为,意指活动意味着在意指的过程中,表述者体验着意指活动本身和被意指的东西[4]108。胡塞尔认为这是对语言本质的正确看法,即单纯的指号构不成一种语言,因为它缺少作为语言所必需的非常内在的系统。然而,指号和表述的界限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如果指号在指示某些东西的时候还表述了什么东西,那么它就在完成了指示作用的同时还完成了意指的作用。

胡塞尔区分表述与指号都是为引出对表述及表述相关项的论述做铺垫,进而使表述背后的意识出场。胡塞尔对表述的解构是围绕含义进行的,他把表述分为表述的物理显现(直观显现)和表述的意向(给予表述含义),而表述的意向还可进一步分解为含义意向和含义充实。表述的物理显现指表述直观显现,如语音和文字等物理媒介。这种物理的显现是不可缺少的,胡塞尔指出:“它与任何其他的物理客体一样,是在同一个意义上‘被给予’我们,即是说它显现,在其中这个和那个感觉体验中以某种方式‘被统摄’与此相关的感知体验或想象表象在它们之中,表述在物理的意义上构造出自身”[3]382。物理显现只是表述的物质外壳,表述的灵魂在于物理显现物质外壳所包裹的含义意向。意向行为使表述发生了质的改变,这种改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意向行为使表述为其所是,同指号产生了区别;其次,意向行为使我们的意向对象发生了转移,表述的物理显现和含义发生了本质同一;最后,意向行为区分出了客观的表述和主观的表述。客观表述指的是仅通过声音显现内涵,主观的表述是一种本质性的机遇性的表述。这种机遇性表现在随着意向对象及表述者和表述环境的改变而改变。胡塞尔认为含义是客观的,而意指行为(含义充实的意向行为)使具有普遍性的含义在表述行为中发生了偏差。

显而易见,胡塞尔解构语言符号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最后是要引出意识的东西。胡塞尔的语言符号分析偏重于意义论,语言的本质体现在对语言符号意指的意向性交际活动,他关注的是作为具有同一性的语言符号本体指号如何在意指活动的言语交际中发生意义偏差而被理解的机制。虽然索绪尔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语言形而下的束缚,对语言本质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对语言形式本体的过度关照决定了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带有形式主义的色彩,使其忽略了对语言意识本质的考量。

二、 索绪尔与胡塞尔语言观异同的认识论根源

语言的普遍性是索绪尔与胡塞尔的共同关注的焦点,也是比较二者认识论的前提和出发点。索绪尔和胡塞尔都对“理想的语言”有着浓厚的兴趣,“理想的语言”指的是具有普遍性的语言而不是私人言语。这种对普遍性的认识是从对经验主义认识论的批判性反思中得来的,也是对西方哲学认识论难题解答的有益尝试。然而,他们解构语言的方法和认识上也存在一些分歧,这种分歧是各自不同的认识论所造成的。

上面从社会性、差异性和系统性角度分别简要论述了索绪尔语言理论的基本观点。同时,这三个方面也构成了索绪尔的认识论来源。

索绪尔对19世纪历史比较语言学尤其是新语法学派的研究方法进行了认真的反思,这种反思是一种批判性反思,他吸收了新语法学派的一些积极因素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索绪尔指出语言是一种社会制度,这主要是受到了新语法学派创始人威廉·惠特尼的启发。惠特尼的《语言的生命》形成了对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强大冲击,他对语言科学的总体论述超越了比较语言学单纯比较词形、追索词源的研究方法。索绪尔充分吸收了惠特尼把语言看做一种社会制度的观点,他认为这改变了语言学研究的轴心,因为,这种观点诠释了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和规约性。与此同时,索绪尔指出惠特尼忽略了语言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是有别于其他社会制度的,这种区别在于语言制度不是基于事物之间的自然关联和本质,而是一种纯粹的规约和制度。索绪尔把语言分为群体语言、整体语言和个体语言,认为抽象的整体语言包含群体语言和个体语言,是群体语言机能的社会产物和社会集团为了使个体有可能行使这机能的一整套必不可少的规约[5],从而把抽象的整体语言确立为语言研究的重心。

差异性既是语言任意性和规约性的起点,也是连接任意性和系统性的纽带。同时,索绪尔对语言差异性的认识也显示了其语言理论的辩证法内涵。索绪尔说“差异是语言存在的特性及其面貌。唯有差异,方有语言”[6]。差异是语言符号及系统存在的决定性条件,这一点可以从索绪尔对语言本质的定义上显示出来,索绪尔指出:语言是一个纯粹的表现差异的价值系统。索绪尔对语言差异性的理解有着深刻的心理学根源。索绪尔曾指出符号学是普通心理学的一部分,毫无疑问,作为符号学分支的语言学很难隔断其同心理学的联系。语言的任意性及规约性均奠基于差异性之上,是差异性心理认知投射的结果。符号是异质性的能指与所指在任意性心理认知作用下结合在一起的,心理认知不仅创造了语言符号而且对语言符号的同一性感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心理认知消除了能指和所指的界限,使语言符号呈现出同一性。与言语不同,语言是一个社会性概念,在言语行为中产生的符号如何超越私人性而升华为具有社会规约性的语言符号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索绪尔指出社会集体的无意识行为在语言符号的社会化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这种无意识是无数言语个体在社会环境下所构成的一个合力[7]。无意识也是对差异性的一种心理认知能力,只是不像任意性,它是一种被动和消极的对差异性的接受,保证了语言系统的社会稳定性,是对语言系统突变抵抗的生理和心理机能。

语言的系统性是语言社会性和差异性的综合,既体现了语言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存在也折射出语言的差异性。因此,系统性概念兼具社会学和心理学的品质。同社会性有所不同,系统性还暗示了语言的逻辑性本质,它是对语言理性思考的诠释,其认识论来源主要是对普遍与本质思考的西方认识论传统;系统性也与差异性存在区别,差异性关注的是语言的部分而系统性着眼于整体,虽然差异性与系统性都有着心理学的根子,但是系统性概念主要得益于格式塔心理学的启发。

胡塞尔的认识论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19世纪末的心理学研究成果,二是对唯理论和经验论及其所代表的心理主义的批判。可以看出,胡塞尔与索绪尔认识论来源的构成既有重合也存在着明显的分歧。

心理学对胡塞尔认识论的暗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其一,胡塞尔的意向性来自布伦塔诺的经验主义心理学,但是胡塞尔剔除了布伦塔诺意向性原有的心理主义。意向性主要是指意向活动都是指向或涉及意向对象,这是胡塞尔语言观和现象学的核心概念。其二,胡塞尔改造了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的意识流思想,把它同意向性相结合。其三,胡塞尔有可能受到格式塔心理学的影响,这是一种猜测。

胡塞尔对心理主义的批判集中体现在《逻辑研究》第一卷,他本人对这本书也给予了极高的重视。胡塞尔是这样评价的:“在《逻辑研究》中首先完成了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这项工作就是对具有观念对象和观念真理特征的意义构型本身进行了纯粹的把握和对所有经验主义或心理主义将思维行为的心理学内涵与逻辑概念和公理混为一谈的做法进行斗争。”[8]虽然第一卷在篇幅上只占《逻辑研究》的四分之一,但其影响是巨大的。心理主义的争议性可还原为一个简单的问题:心理学是否为科学认识论提供了根本的基础?对逻辑学的哲学阐明是否必须寄希望于心理学?这是胡塞尔所关心的重要问题。心理主义者对此问题持肯定态度。而反心理主义者对此持否定态度。反心理主义认为逻辑学是一门理论的、独立于心理学的并且同时是形式的和论证的学科;心理主义认为逻辑学是一门依赖于心理学的工艺论,本身不具有形式的和可论证的特征。胡塞尔在加入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的论战前,心理主义在学术界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而且胡塞尔本人在撰写《逻辑研究》第一卷前也曾是心理主义的追随者[9]。然而,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一卷中对心理主义进行了清算,指出心理主义不可能成为逻辑学的基础,它只会导向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反心理主义把逻辑规律看做是认识或思维的规则,这方面的代表是康德和赫巴特,他们主张心理学对思维的考察在于研究思维是怎样的;而逻辑学对思维的研究在于考察思维应该怎样。胡塞尔认为这不足以使心理主义陷入窘境,只有建立一门纯粹的逻辑学才有可能消除心理主义对逻辑学哲学的干扰,纠正反心理主义对逻辑学的错误认识。

综上所述,索绪尔与胡塞尔都表现出对经验实证主义的极大反感和厌恶并对其进行反思和批判。他们关注的是本质的和普遍性的东西及现象与本质的关系,这就是为什么二者都关心“理想语言”的缘由。不同的是,索绪尔偏重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去看待语言,他强调语言的规约性和语言符号的心理效果,着眼于作为抽象符号系统而存在的语言,他不考虑言语的实际发生;而胡塞尔是从逻辑学的角度去分析语言,语言分析在胡塞尔那里只起到奠基的作用。胡塞尔关注的是语言含义,这对逻辑规律的表述是十分重要的。胡塞尔对语言的分析主要集中在语言含义的意识构成上,目的是要搞清含义的偏差对逻辑规律表述的影响。因此,胡塞尔其实是从言语的角度去探寻语言本质性的东西,这也符合现象学的口号:“回到事物本身上去”。

三、 索绪尔与胡塞尔语言观异同的方法论根源

认识论是理解研究对象和研究角度选取的根源性问题,它是方法论的本源。认识论上的相似性和差异造成了方法论上的相似性和差异。方法论不仅仅是指出了研究的对象,实际上创造了研究对象。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胡塞尔的现象学共同回答了“语言的本质性和普遍性是什么”这样一个问题。在这一点上,二者存在的只是语言研究实践及应用上的差异。然而,单纯论及索绪尔和胡塞尔各自具体观点和认识论还不足以展示二者语言观异同的全貌,也是不完整的。因此,对作为语言观体系有机组成的方法论的讨论是不可缺少的。

索绪尔和胡塞尔在认识论上的相似与差异导致了二者在语言分析方法论上的某些相似与差异,这种相似和差异需要对二者方法论术语表象加以剔除。具体来说,二者方法论上的共同点可以用悬置和抽象反思来概括;差异就是索绪尔偏重对语言的社会心理分析和辩证思考,胡塞尔主要是从言语行为意向性上对语言进行本质还原。

悬置是指对经验实在的超越而不是否定。索绪尔通过对经验实在和历史实在的悬置区分了语言和言语,以及共时语言学和历时语言学。语言同言语的区分也是索绪尔语言研究的方法论起点,他把语言学划分为语言的语言学和言语的语言学并强调前者的重要性:“一部分是主要的,它以实质上社会的、不依赖个人的语言为研究对象,这种研究纯粹是心理的;另一部分是次要的,它以言语活动的个人部分,即言语为研究对象”[2]41。索绪尔认为语言作为语言学的首要研究对象具有重要的认识论意义,因为言语只是非反思的“混沌的整体的表象”。要保证语言学研究的科学性就要摈弃经验实证主义对经验事实的实证堆积而要运用理论思维超越经验实在进而达到普遍的、本质的和规律性的东西[10]

语言的演化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时间因素会给语言学造成特别的困难,使语言学家面临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2]117。索绪尔从价值的角度论述语言学研究中时间要素的重要性,他认为语言学同经济学类似,都是对价值系统的社会性研究,因此必须要考虑到时间要素。语言系统同经济系统同属于社会存在,社会存在意味着系统要素的共时性存在,这就要求对历时要素悬置。这里要注意,索绪尔对历时要素悬置其实是对经验实在悬置的一种变体。因为语言系统的演变体现在个别新要素的增加及诸要素关系上的变化,这种变化是渐进式的,体现出语言系统的连续性,忽略这种连续性就是割裂了语言要素同系统的有机联系,最终得到的只是对于个别语言事实的经验实证研究。因此,共时语言学研究就是要把在历史过程中所堆积的语言事实从语言学研究中清除掉,以保证语言研究对象的同质性。索绪尔通过层层剥离的方式对经验性的言语事实和语言的历史性存在予以悬置,逐渐逼近语言研究的对象:语言,进而确立了语言的语言学地位。这种对研究对象以外因素的悬置是研究对象同质化的过程。

在对待经验主义的态度上,胡塞尔与索绪尔是一致的,但是在对经验事实悬置的具体操作上胡塞尔更为彻底。胡塞尔的悬置和笛卡儿的“怀疑”有着密切的联系,他认为近代哲学对本质认识的渴望是从笛卡儿开始的。胡塞尔非常赞扬笛卡儿,他说:“具有令人惊异的深刻性的笛卡儿基本性思考已经迫近现象学”[11]。同笛卡儿一样,胡塞尔的悬置就是排除一切假设和成见,从思维开始,得到一个纯粹的开端,并在内在意识中发现本质。因为,经验事实是模糊的、片面的、是值得怀疑的。只有从具有确定性的“我”出发才能保证对本质认识的有效性。但是胡塞尔对笛卡儿怀疑一切,排除一切的做法并不赞同,认为这无疑失去了对本质探寻的立足点。胡塞尔抓住意识行为内在性这个立足点,完全借助理性的力量去解决认识的基本问题。

悬置带有浓厚的现象学意味,也是胡塞尔现象学方法论的始基。《逻辑研究》第二卷中胡塞尔的语言分析集中体现了对悬置的具体操作。如上所述,胡塞尔首先区分了表述与指号,这是因为指号是不带有意向性的符号,指号的意义在于其自足性,这种自足性是一种经验上的保证;然后,胡塞尔把表述离析为表述的物理部分和表述的行为(意向行为),这里表述的物理部分也不在意向行为之内,它只起到奠基的作用,还属于经验世界;最后,胡塞尔进一步把表述的意向行为分解为含义意向和含义充实,而含义意向较之含义充实更本源,因为含义充实是对存在的照应,是含义意向通向经验实在的中介。如此,胡塞尔和索绪尔都是通过对视域内各种经验实在的层层剥离最后达到研究对象的同质化。不同的是索绪尔是对语言本体的同质化,这个同质化过程去除的是和言语有关的一切因素,与此同时也就消解了同言语密切相关的主体意识;而胡塞尔是对意识行为的同质化,这就意味着胡塞尔对语言的解构要保留的是语言意识上的东西,语言本身没有意识,只有具体的言语行为才具有意识特征,也就是说胡塞尔关注的是言语行为以及从中流淌出的意识。

从方法论的意义上讲,悬置是操作性的,它是抽象反思的映现。哲学的抽象反思是超验性的思维体验,只有超验才能达到事物的本质。黑格尔曾经提出:“思维进展的次序,总是超出那自然的感觉的意识,超出自感觉材料而推论的意识,而提高到思维本身纯粹的要素。”[12]当超越的哲学性反思挣脱了经验事实的束缚,就会指引我们不断走向“真”的自由王国。哲学性反思要回答的是思维如何切中本质的问题,也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问题。然而,非反思性的认识方式混淆了人类思想的两个维度,即构成思想和反思思想,从而取消了人类反思的哲学“维度”。“构成思想”是指思维以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为中介的维度;“反思思想”是指思维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看做探寻目标的维度[13]

索绪尔通过对历史比较语言学及人类言语活动的观察与批判性反思,确立以语言为研究对象。因此,可以说哲学性反思是其理论的先导。通过这种哲学反思,索绪尔抛弃了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经验实证主义转向对语言本质的思考并开创了语言研究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从这一点上来看,索绪尔语言学理论已经超越了语言学而具有了哲学思考的品质。语言作为一种抽象的先验存在具有不可感知性,是一种能力。语言学所研究的语言主要指对言语行为集合的一种抽象,属于二阶性思维结果。语言学研究要想通达语言本质既不能依赖已有的研究成果也不能仅靠对言语行为的直观,因为这二者都是经验性的、直觉的和幻化的。索绪尔意识到这一点,通过反思对经验世界进行悬置,从而超越了客观实在的束缚,比如语言的任意性原则和音位的概念,这是对语言的一种理性思考。

同索绪尔相比,胡塞尔现象学的哲学反思性更为彻底,也更为纯粹和深邃。因为胡塞尔现象学的出发点就是如何解决“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除了意识行为本身,对胡塞尔来说一切都是值得怀疑的。意识的东西只有返回意识经过意识的本质还原才能显现事物本来的面貌。胡塞尔的语言解构正体现了这一点。他把符号分为表述和指号,指号不具有语言的地位,这是因为指号不带有意识特征,表述也不是胡塞尔关注的事情,他更关注的是表述的含义问题,含义下隐藏的正是意识行为。正是通过这种返回意识的反思性本质还原,胡塞尔触碰到了意识的根部。对于胡塞尔,逻辑的问题是语言表述的问题,语言表述的问题就是意识行为与客观实在的问题。胡塞尔要做的是把一切完全装进意识的口袋里。

四、 结语

同为20世纪伟大的思想家,索绪尔和胡塞尔通过各自对语言本质探索的实践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这些宝贵的思想改变了我们对语言的认识并引导我们沿着正确的道路去思考语言。本文简要叙述了索绪尔与胡塞尔的语言观并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阐述了二者语言观的异同。易言之,索绪尔同胡塞尔语言观都是对语言本质的理性思考,这些思考得于二者对经验主义的批判性反思;二者在具体实践上的差异是由于二者实践认识的“质料”不同,索绪尔的语言研究的“质料”是语言本体,是对语言的形式化抽象反思,胡塞尔的语言研究的“质料”是语言符号的意识性。索绪尔的语言观是形式主义的形而上学,而胡塞尔的语言观是具有意识哲学特征的心而上学。

随着现象学的发展和对现象学研究兴趣的与日剧增及索绪尔研究的再兴起,越来越多的学者将会注意到现象学同结构主义语言学之间的诸多联系,这对索绪尔研究、结构主义语言学和现象学的发展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无疑,这些认识论和方法论层次上的语言探索是语言学发展的不竭动力。正是对语言本质的反思性思考才使得索绪尔和胡塞尔的语言观及其方法论具有了崇高的哲学品质。因此,面对索绪尔和胡塞尔的语言观也应采取一种反思批判的态度,既要看到二者语言观积极的一面也要对其消极的一面作出正确的回应。如此,我们就踏上了通向语言本质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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